小三妨礙家庭?另一半外遇怎麼辦?一篇了解如何蒐證保護自身權利
另一半開始行蹤飄忽不定,不知名的電話、訊息不間斷,你正懷疑另一半外遇嗎?小三介入家庭的時候,該怎麼捍衛自己的權利呢?本文為你整理了《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的相關觀念,帶你了解妨礙家庭定義、如何起訴,正確處理小三問題!
妨害家庭定義|妨礙家庭除罪後,怎樣才算妨礙家庭?
妨礙家庭定義是什麼呢?妨礙家庭的概念在《 刑法 》的第17章「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其中第239條即是被宣告違憲的「通姦罪」,也包括例如237條「重婚罪」等概念,另外,和誘有配偶之人離家或同居略誘未成年子女離家等,也都屬於妨害婚姻及家庭的範疇。
比較《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民法》侵害配偶權
《刑法》上的「妨害婚姻及家庭罪」與《民法》的「侵害配偶權」有所不同,「和誘」的定義為「得被誘者的同意」,被誘者知其誘拐的目的並同意,且第三者是知道對方有配偶的,若不知情的話,妨害家庭罪就比較難成立。
而和誘有配偶者離家、同居的條件也較為嚴苛,若當事者本就有意離家,那麼罪刑可能不成立,這些狀況可以如何舉證呢?其實只要有LINE對話截圖,另一半有提到「不要回去(家)」、「留下來」等字眼,就可以作為舉證。
可以妨礙家庭公訴嗎?了解如何起訴、追訴時效
妨礙家庭罪起訴
「公訴」是指由檢察官代表國家,對犯罪向法院提起訴訟,而「妨害家庭罪」是刑法中的告訴乃論,也就是說,須由當事人到相關單位提出告訴,後由檢察官對被告起訴,或是申請簡易判決處刑(移交至法院),也有可能因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或其他程序障礙,而對被告不起訴。另外,亦可提起自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必須委任律師才能提起自訴。
妨礙家庭罪的追訴時效
被害人受到損害時,就產生了「告訴權」,自被害者知悉時起,應於6個月內提出告訴,若6個月內沒有作為,則不得再提出。「追訴權」則會依照法條罪重之刑責,而有不同的追訴時效規定,例如第240條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間為10年,檢察機關要在法定期間進行偵查、起訴、判決等,一旦過了時效就難以再追訴,也沒有責罰的問題,而追訴時間的計算,是從犯罪那天開始,若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則是由行為結束之時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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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出軌的對象也有家庭,原配偶都有權利提出告訴,訴訟發展端看原告證據是否充足、檢察官是否會用這些證據,其實,有不少外遇案件即使配偶及外遇者承認,結果卻因證據不足而不起訴!一統徵信社在業界擁有30年以上的案件經驗,可以制定完整的蒐證計畫,幫助你收集到充足的證據,讓你在準備進入司法程序前做好準備,一起對付小三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