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遇到員工收回扣怎麼辦?帶你一次了解如何解決
員工佣金收入是什麼?透過什麼手法取得?
市場上的商業行為有許多模式,在販售貨品方面除了企業自行進行製造與相關販售事項以外,常見還有以經銷商以及代理商居中,進一步將商品推向各地市場的模式。而所謂的經銷商是指向原製造商買斷產品或服務於當地的所有權並進行轉售,賺取營業利潤。而代理商則是品牌原廠給予額度的一種經營操作模式行為,獲利的方式主要是透過賺取企業代理佣金與相關受款。而兩者之間不管如何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銷售壓力,故底下的員工也常會有所謂的佣金機制,而所謂的佣金制也叫「提成制」,根據銷售員的業績好壞,給予一定程度的獎金回饋,進一步刺激銷售動力使銷售人員努力擴大銷售額。而佣金制度除了在銷售層面廣泛被運用之外,其他如證券交易、房地產買賣或者股票的交易,藉由中間人促成商業交易所收取的費用也都是佣金的運用範圍。
佣金收入定義
所謂的佣金收入又是什麼意思?在前面有提到佣金是指在進行商業交易的過程中,委託人藉由中間人的幫助以及提供的仲介服務,完成交易後給予一定比例的勞務報酬。而只要有相關活動進行的企業與公司,基本上就會有佣金的支出與收入。而這些過程中都是必須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中間人也必須要有合法的憑證,且具有獨立地位和經營資格。那佣金與回扣又有什麼差別?回扣基本上是指在帳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且回扣所支付的對象可能是交易雙方或者其代理人,而佣金的支付則只限定於中間人。
佣金支出扣繳率為何?這裡一次整理
所謂的扣繳,就是公司就應該依照規定的扣繳率,將部分營利所得扣住一定比例並繳交給國庫;此舉主要目的為確實掌握所得資料,使國庫的收入能夠平均分配,並且讓納稅義務人分散繳稅金額,達到控制稅源與確保稅收的目的。其中佣金支出的扣繳率根據是否居住境內以及境內有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不同。
各項佣金扣繳率之差異:
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10%
非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之個人:20%
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10%
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20%
員工以個人佣金收入或以公司名義收入有什麼不同?
而佣金收入透過個人名義以及公司名義之間的差別在哪裡?其實最主要的差距就是在於稅務的申報上面。許多台灣的中小企業多為家族企業,因此公司與個人銀行帳戶混用的情況非常普遍,部分員工透過個人名義帳戶進行企業內部佣金的收受款,支付者需支付代扣10%的所得稅,填列扣繳憑單給個人,並列入個人所得稅申報;而如果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佣金收入的受款,則要開立發票並列入公司所得申報並且按照營利事業所得的稅率標準繳納稅額。也因為如此,常會有公司或個人員工藉由這之間的差異來逃漏稅或者虛報相關營利所得甚至賺取不法利益,企業在自身經營與和他人公司打交道時都要特別注意以免觸法,造成公司面臨需要補繳稅差以及罰款的處境,可謂是得不償失。